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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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飞解读《宿迁市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索引号 014319557/2023-00226 分类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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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飞解读《宿迁市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宿迁市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执行,切实做好《意见》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必要性

全市驾培行业经过多年的粗放式发展,盲目投资导致培训能力远超社会实际需求,部分驾培机构招生困难,经营状况差,入不敷出,无法支撑其正常的培训经营活动,因此会通过克扣学时、巧立名目、教练车挂靠经营、教练员“吃拿卡要”来获得不当利益,严重破坏驾培市场营商环境。《意见》的出台,给全市驾培市场发展指明了方向,贯彻实施好《意见》内容,可以说是解决目前驾培市场乱象的治本之策,可以有效提升驾培市场营商环境,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社会满意度。

二、《意见》主要内容

1.主要目标:出台《意见》的工作目标是引导驾培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经营,有效提升驾培市场营商环境,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提升社会满意度。

2.指导原则。公平竞争,驾培机构自愿参与经营主体整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便民利民,提高驾培主体服务质量,优化培训程序,推行智慧教学;协同共治,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协同共治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跨部门联合监管。

3.主要内容。助企纾困和科学规划,一是助力企业提档升级,宣传助企纾困政策,督促协会自治,引导小、散、弱驾培经营主体参与规模化经营,减少经营成本支出,为驾培市场发展创造空间。二是科学制定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编制驾培市场发展规划,避免无序发展。

4.实施途径。扶持驾培机构健康发展,一是优化场地使用,引导规模化发展驾培经营主体合理设置培训场地;二是新增培训业务,达到二类以上的经营主体可以申请从业资格培训业务;三是主动提供服务,对各类变更手续主动提供服务;四是支持智慧教学,采取“机器人教学”培训模式,可抵扣实际学时与减少教练员配比,减少人力成本。

5.监管措施。一是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运用信用考核评分等手段引导学员选择评分高、信用好的驾培机构,对信用等级高的驾培机构降低行政检查频次;二是依法联合检查,联合公安、人社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