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交通“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三个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57/2024-00211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4-09-26
文号 宿交发〔2024〕69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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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迁交通“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三个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各功能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宿迁交通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三个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工作。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2024926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交通“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三个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 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推进我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我市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建设全市人民满意的“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结合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重要指示精神,以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为统领,深化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进高水平建造和精细化管理,打造“安全耐久、经济绿色、传承百年、人民满意”的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不断提升我市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建设全市人民满意的“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

二、总体目标

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工程本质安全管控持续升级,建设全市人民满意的“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在全市重大项目中建成一批省市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项目、省市级优质工程项目,争建1-2个部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在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部省级层面1-2项奖项,形成一套以市级为基础、省级为主体、国家级为引领的完整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体系。全市交通工程项目“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建设成效显著,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理念常态化。具体目标如下:

(一)“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目标

市本级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全面参与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活动,达标率100%;县区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参与市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项目参与活动覆盖率不低于90%,达标率不低于70%;符合申报部省级条件的项目积极参与部、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每年争取建设成2-4个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项目;2029年前争取建设成1-2个部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1. 2024年度,宿连航道2期、酒都路、宿迁大道、云帆大道桥、101 项目北路及连接线工程、101项目南路及连接线工程、京沪高速潼阳连接线工程、宿迁港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工程、宿迁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大王庄路网接线提升改造工程、267省道泗阳段改扩建工程等11个项目参与2024年度市级品质工程挂牌建设;

2. 2024年度,宿连航道2期、酒都路、宿迁大道、云帆大道桥等4个项目参与2024年度省级品质工程挂牌建设;

3. 2026年度前,宿迁大道、云帆大道桥、宿连航道等3个项目争取部级品质工程挂牌建设。

(二)“平安工地”建设目标

所有实施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符合建设条件的,市级平安工地达标率100%,市级平安工地优秀率不低于50%;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建设省级平安工地,每年争取申报标段60%省级平安工地、1-2个省级平安工程。

1. 2024年度,宿连航道2期、酒都路、宿迁大道、云帆大道桥、桃源大桥、北互通至268省道连接线 267省道泗阳段、京沪高速潼阳连接线工程、大王庄路网接线提升改造工程和宿迁港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工程等10个项目19个标段参与2024年度市级平安工程和平安工地建设;

2. 2024年度,宿连航道2期、酒都路、宿迁大道、云帆大道桥、桃源大桥、北互通至268省道连接线、267省道泗阳段等7个项目16个标段参与2024年度省级平安工程和平安工地建设。

    (三)“优质工程”建设目标

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面参与“项羽杯”优质工程和省级交通优质工程、扬子杯等奖项建设。符合“项羽杯”挂牌建设的项目申报挂牌建设比例达100%,挂牌成功比例不低于60%;符合“项羽杯”核查评审的项目申报核查评审比例达100%,成功建设“项羽杯”的项目比例不低于60%;符合省级交通优质工程奖挂牌建设的项目申报挂牌建设比例达100%,挂牌成功比例不低于50%;符合省级交通优质工程奖核查评审的项目申报核查评审比例达100%,成功建设省级交通优质工程奖的项目比例不低于50%。鼓励和支持项目争创部、省、市级科研课题、工艺工法、科学技术奖项等,2029年前争取获得1-2个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1-2个省级科学技术奖项。

1. 2024年度,云帆大道桥、酒都路、港城路上跨、宿迁大道申报“项羽杯”挂牌建设项目;北京路、迎宾大道二期、347省道泗阳段、346省道宿豫段、宿迁港三期作业码头、347省道洋河段、268省道洋河段等7个项目建设“项羽杯”优质工程。

2. 2024年度,云帆大道桥、酒都路、宿迁大道争取申报省级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建设项目;迎宾大道改造工程争取荣获扬子杯;

3. 2025年宿连航道二期、宿连高速二期、宿迁港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工程等3个项目争取申报省级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建设项目;上海路改造工程、综合客运枢纽、洋河大道项目等3个项目争取建设省级优质工程和扬子杯。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全心关注工程安全管理

1. 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推行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动态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化、信息化、闭环化动态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局安全处、建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2. 加强平安工地建设。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开展“工程专家”微信小程序安全知识竞赛、专项培训、安全技能比武和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等活动。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督促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布设、安全防护、方法和工艺、施工班组管理等标准化建设。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视情况组织开展送专家、送技术、送服务到基层一线等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3.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项目驻地建设、安全管理、施工作业、设备管理等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推进施工作业机械化、自动化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工具化、定型化、装配化,实施首件安全防护设施示范制。(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4. 优化施工安全治理。强化危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力度,严格实施专项方案审核制度,紧抓现场安全防护验收程序,严格落实作业前安全条件核查,明确施工过程中专人安全监督。细化大型临时设施与主体结构施工安全治理,确保大型模版、支架、挂篮、围堰等施工结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满足要求,持续细化补充施工方案、优化施工方法。(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5. 落实机械安全使用。严格把好机械设备进场关,严禁在建工程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存在明显缺陷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验收,确保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证后投入使用。确保机械设备现场使用安全规范,各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确保定期校验、检修。(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6. 规范施工驻地管理。严格按照办公区、宿舍区等场所驻地选址要求,落实相关手续、考虑到门式起重机、塔吊、拌合罐体等倾覆影响、保持和三场等作业区规定的安全距离。规范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备、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做到临时用电、用电安全符合要求,严禁楼内、屋内违规停放或充电的电动车,对住宿10人以上安装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和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明确启动紧急撤离的条件和要求,赋予驻地负责人或班组长拥有撤离指令权限,施工项目部要与属地政府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及时获取预报警信息和撤离安全集中地点,并在主汛期等特殊时段设置值班“吹哨人”。(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7. 明晰安全生产费使用。在工程招标时做到所列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费使用审核把关,重点核查超范围使用、套取、虚支冒领等违规行为,鼓励针对技术风险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提高安全生产费提取比例。制定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建立使用台账,严格依法依规使用安全生产费,不得挪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8. 强化风险隐患管控。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全过程、全领域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精准查找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清单化闭环式整改。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沟通,提前做好防汛、防暑、防雨雪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燃气、电力、给排水等地下管线情况的勘探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会同相关管线产权单位制定加固保护方案,切实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9.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强现场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交底,多形式更全面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储备。加强预警预防,高效处置突发事件,针对项目事故多发频发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防范措施,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确保在接报紧急信息后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电话或微信报告,需要书面报告的不超过1小时报告,对于事故具体情况一时无法核实清楚的,可先电话报告事故概况,随后按事故报告要素内容及时书面补报详细情况,严禁谎报瞒报、漏报、迟报。(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二)深化举措,全面推进工程精品建设

1. 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行业指导,强化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竣(交)工验收等环节监管责任落实,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局计划处、建管处、行政审批处、应急安全处)

2. 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全力推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工作,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分层分级分类制定品质工程创优规划和计划,确保高速公路、航道、国省道、农村公路等领域品质工程建设都有创优目标、创优路径,制定特色亮点鲜明的总体实施方案。深化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鼓励和支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奖,探索建立多方式激励机制,保障建设示品牌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局建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

3. 推行全寿命周期设计。贯彻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理念,开展耐久性设计,明确耐久性指标及控制要求。加强精细化设计,注重总体设计和专业设计的协调统一,统筹考虑施工的可操作性。强化安全设计,在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阶段开展安全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完善设计。桥梁工程按照规定在初步设计阶段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针对不同等级风险制定相应的设计措施。加强设计效果跟踪评估,及时调整优化设计,提高设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

4. 推进工程管理专业化。在设计招投标阶段明确项目建设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将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的目标、关键措施等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从源头上为工程品质提升打下良好的基础。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按规定合理设置现场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业人员,推行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针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附属工程等制定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开展质量通病系统治理、工艺攻关行动、智慧工地建设。推行工程建设信息化、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工序流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机械化、施工装备智能化。(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5.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质量管理关键人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完善质量责任人履职信息档案,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首席质量官责任落实,真正发挥首席质量官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6. 强化质量全过程管控。加强风险预控,开展工程施工质量风险评估,建立工程质量重点难点分析清单,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审批制度,规范分级审查、审批手续,施工现场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加强过程管控,建立质量溯源体系,加强隐蔽工程过程影像管理。全面推行首件工程制,制定首件工程制或典型施工实施细则,完善实施过程记录台账。建立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材料供应商质量考核和清退机制。加强关键控制,落实耐久性施工保障措施,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构件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关键控制指标达到《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钢筋混凝土耐久性关键控制指标》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7. 落实绿色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对生态敏感(脆弱)区域开展重点监测,施工过程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加大工地扬尘治理力度,严格施工环境保护,减少废水、弃渣、扬尘、油污、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干扰。注重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合理规划临时用地,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和环保设备的研究与应用,优先采用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和清洁能源,推进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8. 推广应用科技创新。聚焦创新性、引领性、可复制性、示范推广性等,积极推动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转化形成规章制度、政策文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工艺工法、创新模式等。积极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建议”等微创新活动,实行“微创新”动态申报评价工作机制,由建设单位组织动态申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评审,并发布相关成果。积极申报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年度要点任务,制定年度样板任务,按月度、季度、年度做要点任务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的总结工作。(责任单位:局建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9. 加强工程建设队伍建设。建立管理人员岗位考核、培训和人才激励机制,推行师徒制,强化传帮带,促进老带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能培训、举办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开展施工班组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健全班组及人员奖惩机制,严格执行“月结月清”,按规定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10. 打造精品工程名片。不定期召开品质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以专家指导、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交流品质工程建设工作的成效与经验,聚焦短板和薄弱环节,研究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新路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比学赶超、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对已取得优秀表彰的项目将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推广建设工作的成效经验,打造令人民满意的精品工程名片。(责任单位:局建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三)守好底线,全员守好工程廉洁底线

1. 加强交通专项资金监管。规范交通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资金管理体系,大额资金预算集体讨论决,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制度。严格把握预算的追加和调整,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加强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估,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强化内审制度。(责任单位:局财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2. 持续深化信用管理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对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履约行为等在省、市级相关网站主动公开。把信用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进行挂钩,并作为招投标工作信用占分。规范履约考核,对履约考核打分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严格要求履约考核得打分与施工现场管理符合的。落实第三方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应用,投标人须签订信用承诺,并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责任单位:局建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3. 规范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对代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以及廉洁培训,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开展评标专家基本信息核查,建立评标专家动态考核核查机制,依法清退不合格专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畅通异议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招投标活动中发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投标人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局建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4. 严格落实分包管理。按照规定的分包范围开展施工分包活动,严格落实《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在负面清单内的严禁进行分包。按照规定的分包条件开展施工分包活动,分包人应当具备的分包条件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禁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劳务企业可以提供劳务作业所需机具(不限制规模)(责任单位:局建管处、市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5.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建设项目特色党建品牌,做到工作到哪里、支部就建到哪里,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工程建设第一线,实现全覆盖。突出支部的政治功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深入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定级、“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强化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单位:局政治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6. 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各种形式的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违规吃喝、违规收取礼品礼金等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做好基层减负工作。大力推进成本精益管理,把有限资金更好的用在项目建设的刀刃上。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责任单位:局政治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7. 开展作风效能“清风”行动。大力弘扬“三严三实”作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营造领导示范带头、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努力树立“马上就办”“案无积卷”“事不过夜”的交通行业作风形象。厚植为民情怀,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施工现场联系点等各项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围绕交通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多奉献、多作为,甘当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铺路石”。(责任单位:局政治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8. 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增量。把案件查办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注重制定务实管用的“小特精”制度。探索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举措,从严查处酒驾、赌博以及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问题。(责任单位:局政治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9. 构建清新政商关系。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在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服务。主动深入工程参建单位调度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着力解决,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有效落地。(责任单位:局政治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铁路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市港口集团、高铁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资金和政策方面的保障作用,落实相关激励和支持政策,引入第三方机构咨询服务,加强与周边地市的交流合作,争取各方支持。

(二)强化品牌建设工作。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事业发展中心要认真组织、指导本辖区品牌建设工作,坚持“国优为引领、省优为主导、市优全覆盖”品牌建设思路,紧密结合部省市相关工作部署与指导精神,全力推进本辖区品牌建设工作,在“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广度、深度、高度三方面取得本质性的提升,做到建设所有条线、所有板块全覆盖。

(三)落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树立“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意识。建设单位牵头制定项目“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将要求纳入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考核奖惩强化工期和资金保障。设计单位要贯彻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理念,加强结构物耐久性、精细化、安全性等专篇设计,全面提升设计标准化和安全性水平。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内容和目标要求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监理单位要将项目建设目标纳入监理大纲,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监督机构要将平安工地评价标准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对在建项目开展动态监测与评价,加强项目差别化监管力度。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事业发展中心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工作方案,并将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评价标准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对在建项目开展动态监测与评价,加强项目差别化监管力度。

(四)加强总结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的意义、要求,及时归纳总结管理举措、科技攻关、改革创新等先进做法,适时组织现场会、座谈会,充分运用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宣传经验成果,培树推广一批示范典型营造全行业全系统推进“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监督机构定期对项目“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项目“平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建设推进不足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大督办力度并进行约谈。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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