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功能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宿迁市“数字交通”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数字交通”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交通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数字经济与交通运输的融合发展,依据《数字交通“十四五”规划》和《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一脑、五网、三体系”建设,推进数字交通建设,实现全景监测可视化、平战结合可控化、辅助决策可量化、行业治理智慧化、公众服务数字化,争创全国数字交通建设示范市。“一脑”,即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五网”,即构建新型交通物联感知网络、新型交通信息服务网络、新型交通行业管理网络、新型交通综合执法网络和新型交通应急安全网络;“三体系”,即构建基础设施智慧管理体系、数字交通创新发展体系和网络安全综合防范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25年,宿迁交通运输“一脑、五网、三体系”建设部署完成,实现“1356+N”的阶段性目标。即建成“1套交通运输现代化指挥体系”,实现省市县交通运输“3网融合”,覆盖到交通运输“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征收”等5大领域,将各项工作融合到“运行监测、行业治理、应急指挥、交通建设、公众服务、内控管理”等6大板块,并运用到N个智慧场景。
(二)中远期目标。宿迁交通运输“一脑、五网、三体系”建设成效凸显,打造数据智能运用“宿迁样板”,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现代基础设施“宿迁样板”,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打造全量数字服务“宿迁样板”,实现运输服务现代化;打造综合执法改革“宿迁样板”,实现交通执法现代化;打造综合感知体系“宿迁样板”,实现科技创新现代化。
三、近期重点任务(2023—2025年)
(一)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
在现有交通运输全量数据应接尽接的基础上,梳理交通运输行业数据接入清单、开展全量数据数据清洗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业数据标准、按照数据标准对行业数据进行整理、针对交通行业运用场景开展算法研究、形成整套的交通运输数据运用模型,并推广至县区,完成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综合开发和智能应用工作。2023年,完成市级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的数据清洗、数据整理和数据运用工作,开发完成面向交通重点领域的AI算法,提升数据利用效率;全面推进县(区)级交通运输指挥体系建设。2024年,完成县级“数据大脑”的数据清洗、数据整理和数据运用工作,完成县(区)级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体系建设。2025年,对市县两级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进行融合,建设完成全市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为全市交通运输业务提供数据支撑。
(二)构建新型交通物联感知网络、运输服务网络、行业管理网络、综合执法网络和应急安全网络
1. 构建新型交通物联感知网络。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宿迁实际情况,调研现有传感器安装的品种、数量、位置、作用及优缺点;研究热敏、光敏、气敏、磁敏、湿敏、声敏、放射线敏感、色敏和味敏等十大类市场通用传感器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运用;形成一个针对交通运输全领域运行监测和数据采集的解决方案、建设一组交通物联感知网络、建立一套物联感知设备建设标准体系、培植一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有力支撑“数字交通建设”,助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现代化。2023年,完成交通运输物联感知网络的规划研究,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工作;2024年,在交通运输全领域开展物联感知设备的补盲和布点工作,构建完成交通运输物联感知网络,实现感知设备、数据大脑、软件平台和指挥中心的互通互联;2025年,在县区予以推广运用。
2. 构建新型交通运输服务网络。一是客运全程数字化。开展城市级出行即服务(MaaS)试点,有序推进第三方出行服务平台整合不同运输方式资源,打造数字化出行助手,为旅客提供客票信息查询、跨方式出行规划、联程客票代购等全链条、多方式、一站式出行服务。2023年,完成城市级出行即服务(MaaS)试点方案研究工作。2024年,完成城市级出行即服务(MaaS)试点建设工作。2025年,在县区予以推广运用。二是货运全程数字化。实施智慧物流城市、物流园区智慧化改造、网络货运平台示范、关键物流技术突破、智慧物流主体培育等五大试点工程,推进智慧物流示范城市试点建设。2023年,完成智慧物流城市试点工程方案制定工作。2024年,在智慧物流城市、物流园区智慧化改造、网络货运平台示范、关键物流技术突破、智慧物流主体培育等5大领域试点运用。2025年,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三是企业公众服务全程数字化。针对长途客运、出租车、网约车、旅游车、公交车、客运场站、普货、危货、大件运输、货运场站、维修、驾培、港口码头、交通建设等14个行业,为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建设全领域、全流程、多层次、一体化、一站式的交通运输企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使之具备数据采集、分析研判、辅助决策、闭环化服务等四大功能,实现“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端惠全城、一网办交通”的服务目标。2023年,完成规划研究和平台搭建工作。2024年,完成平台优化工作。2025年,在县区予以推广运用。
3. 构建新型交通行业管理网络。推进交通运输运行监测、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等综合性业务管理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基础设施、公众服务等分项业务管理的数字化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新型数字化监管能力。2023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业务支撑与决策、内部事务管理四大类应用,实现用户体系统一化、系统功能集成化、业务流程协同化、基础支撑平台化和数据资源共享化。2024年,完成各分项业务平台的建设工作。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网络全部搭建完成,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智能化监管。
4. 构建新型交通综合执法网络。按照数字化赋能交通执法的思路,全方位提升综合执法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完成指挥调度新模式、分析研判新模式、业务流程新模式、数据共享新模式、公路执法巡查新模式、水上执法巡航新模式、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执法“省市共监”新模式、联合执法新机制、信用监管新机制、智慧执法装备体系、执法服务站点网络、从业人员服务管理提升、事中事后行业监管新机制、高素质执法队伍、大件运输审管衔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行为评价与监督、执法计划评估机制、综合执法效能评价等19项建设任务;2024年,全市新模式建设形成一个指挥中心、一支执法队伍、一张监管网络、一套制度体系,各县(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形成 1 个以上可在全省推广应用的经验成果,在县(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培树2个左右示范点,形成若干“宿迁经验”;2025年,形成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宿迁经验”。
5.构建新型交通应急安全网络。2023—2025年,构建“两客一危”车辆技术档案管理服务子平台,全面推广应用“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实现“两客一危”企业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应用全覆盖;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实现分路段、分车型限速报警功能,积极推动重型载货车辆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完善并深化应用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化整治系统,强化非法营运车辆动态研判查处;深化巩固治超“三把关一执法”,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强化对超限车辆的整治力度;推广应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实现对企业电子运单填报情况的精准化动态监管。
(三)构建基础设施智慧管理体系、数字交通创新发展体系和网络安全综合防范体系
1. 构建基础设施智慧管理体系。推进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和智慧枢纽建设,打造现代基础设施建设体系。2023—2024年,完成基础设施平台运用,完成公路、航道、港口、枢纽等现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制定现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2025年,在全交通领域推行现代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构建完成新型基础设施网络。一是智慧公路建设。2023年,打造宿连高速智慧化试点、325省道智慧公路、北京路智慧快速路等一批智慧公路示范工程,提升公路智慧化管理水平;升级公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服务云控平台。2024—2025年,实现全路网(含普通公路、农村公路)交通运行监测,利用公路视频、道路气象监测等数据,强化路网拥堵预警、事件成因分析、应急协同管控等综合分析和应用。二是智慧航道建设。2023年,推进宿连运河、洪泽湖北线和西南线智能航运试点示范工程,提升航道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内河干线航道电子航道图建设,逐步实现干线航道电子航道图全覆盖;推进覆盖全市干线航道网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建成内河船舶水上导航系统,为船民提供航行路径规划、用时预测、偏航预警、防碰撞提示等伴随式服务;推动自动化船闸建设,完成成子河船闸、古泊河船闸、大柳巷船闸的智慧化改造,沭新南船闸、军屯河船闸、陆运河船闸智慧船闸建设,实现船闸设施智能快速诊断、故障预警、远程集控和统一调度。2024—2025年,完成航道全要素感知网络,实现对航道、航标、桥梁、船舶等要素的数字化采集。三是智慧港口建设。2023—2025年,加快推进宿迁运河港等智慧港口试点示范工程,提升港口智慧化管理水平;推动码头、堆场自动化改造,加快港站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等综合应用;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港区内部集卡自动驾驶运营;建设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港口危险品智能监测预警。四是智慧枢纽建设。2023—2025年,依托宿迁站、宿迁东站等新建和存量综合客运枢纽,开展智能化系统建设,实现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推进客运站智能化升级、电子客票推广应用,引导在传统客运车站部署人脸识别自助购取票、验票检票、上车引导等智能设备。
2. 构建数字交通创新发展体系。一是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做好数字交通产学研需求对接,梳理数字交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痛点、难点和技术瓶颈,公开发布需求,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支撑,联合大中小企业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上下游协同、产学研联合攻关,促进技术研发与产业共同发展,提升创新整体效能。结合我市特有优势,调研分析我市数字交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主流产品和特色技术,支持物联网、智能装备、系统集成等企业参与我市数字交通建设,扩大我市数字交通技术和产品的规模化应用,支撑企业创新,培育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壮大数字交通产业集群,推动交通产业数字化转型。二是推进“互联网+”发展运输平台经济。加快网络货运、多式联运、共享出行等运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丰富数字经济新产业;加快发展网络货运平台,打造多方式、全流程的综合性网络物流服务提供商;加强动态信息监测、风险预警及应急管理处置等技术手段的应用,规范网约车等平台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客运新业态,培育城际快车、商务包车等定制服务;探索“运游融合”出行服务,引导客运企业加强与景区、旅游企业、物流配送企业间的协同运作,应用信息技术开拓新兴业务,丰富数字化运输服务新业态。三是加速数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5G在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综合交通执法、养护巡查等方面应用;推进北斗在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客货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中的广泛应用,普及北斗系统在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农村客运班线等领域的应用;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公路、智慧航道的试点应用,重点在路域(水域)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健康状态监测、路网运行状态智能监测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区块链+行业监管、区块链+智慧物流等试点应用。
3. 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范体系。一是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贯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等级保护等新要求,加强终端安全防护,推动路侧及移动智能终端安全防护应用,对终端的海量数据信息以及访问入口进行加固,通过去标识化、云计算方式更新、软件工具整合等措施,及时挖掘潜在安全隐患,实施主动式漏洞填补,确保智能终端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运行。提升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密码技术应用和重要软硬件设备自主可控,切实维护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二是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落实数据分级安全管理、数据脱敏、失真处理等制度规范。将重要数据保护纳入交通运输网络安全重点工作规划,落实国家关键数据资源全面实现异地容灾备份。
四、中远期重点任务
1. 打造数据智能运用“宿迁样板”,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交通运输数据中心体系,研发针对客运、货运、维修、驾培、港口码头、交通建设市场等专项治理的AI模型,提升数据的运用频次、运用效率和运用效果,打造宿迁在各项数据智能运用方面的“宿迁样板”。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提升运行监测、安全应急、信用监管、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辅助决策等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2. 打造现代基础设施“宿迁样板”,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公路联网成片,构建集全路网、全天候、全要素于一体的市级智慧路网调度与服务云控平台;推进智慧航道、智慧港口建设,加强内河干线航道运行状态在线监测,推动船岸协同、自动化码头和堆场发展;推动智慧枢纽场站建设,提升服务体验和应急能力;加快车联网示范区建设,推动智能网联车路协同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
3. 打造全量数字服务“宿迁样板”,实现运输服务现代化。推进“出行即服务(MaaS)”城市建设,建立一站式、一网化、全流程、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推动多式联运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推进港口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协作建设电子口岸“单一窗口”,鼓励发展无车承运等新业态,完善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发展智慧邮政快递。
4. 打造综合执法改革“宿迁样板”,实现交通执法现代化。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新模式;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信用交通市”品牌效应,持续打造“信用交通城市”。
5. 打造综合感知体系“宿迁样板”,实现科技创新现代化。围绕交通运输监测领域,全面推进各个领域传感器在交通运输行业的运用,构建交通运输“物联网”,打造综合感知体系“宿迁样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交通行业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实验室、试验基地、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共享力度,构建适应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标准有效供给。
五、工作要求
(一)理顺体制机制。指挥中心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智能化集成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化项目审批制,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扎口管理,履行项目审核、监督评价职责,牵头信息化项目规划计划编制、信息资源目录审核、数据资源发布等;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梳理需求、计划申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运维实施等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要统筹交通重点工程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除必要的“智慧工地”外场监控设备外,指挥场所、数据中心、平台软件等,原则上全部设在指挥中心,避免资金浪费或重复投入。同时,争取省市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数字交通创新应用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市级层面出台相关重大项目、技术合作和产业配套项目政策,着力打造重点产业板块。支持企业申报和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相关专项支持。鼓励各类产业基金、社会资本支持数字技术创新融合项目,培育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市场融资渠道。
(三)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参与高水平数字交通创新发展交流会,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开展数字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经验和先进做法,组织编制数字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性计划,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案例。联合本地相关产业企业,开展合作交流和协同推进活动,进一步宣传展示宿迁数字交通发展创新成果,为加快培育数字科技创新成果在智能交通产业集群中的普遍应用提供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计划编排,根据各年度具体情况,分年度排定实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责任主体、推进计划和完成时限,确保计划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加强工作督查,根据排定的项目计划,开展手续审批、资金落实、项目推进等方面的督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按时间节点快速推进。要加强年度考核,将实施项目排定到考核内容中,设置分值予以考核。
附件:宿迁市“数字交通”发展近期重点项目及任务清单(2023—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