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宿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制定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3年3月,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对水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提出“充分发挥江苏海江河湖联动的特色优势,进一步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紧紧围绕覆盖更广、标准更高,联动更畅、效益更好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建设,打造更具特色党的水运江苏,实现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高质量转变”,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根据我市水运特点,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制定了《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引领,以“淮河水运中心、运河航运枢纽”建设为目标,抢抓水运发展机遇,全面加快“水运宿迁”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我市高等级航道和港口建设,打造现代化水运体系,促进我市水运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贡献宿迁力量。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宿迁水运资源丰富的特色优势,进一步推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实现宿迁水运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二级航道里程达到110.16公里,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45.15公里;港口吞吐量达到33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5万标箱。到2030年,二级航道里程达到224.36公里,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90.15公里;港口吞吐量达到5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60万标箱。到2035年,二级航道里程达到224.36公里,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436.95公里;港口吞吐量达到75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
(三)重点任务
一是建设一流水运基础设施,推进干线航道联网提质,加快推进船闸节点建设,推进支线航道通港达园,重点推进高等级航道沿线港口码头泊位建设。二是打造高效水运物流体系,优化集装箱运输网络,构建功能完备的多式联运体系。三是提升运输船舶现代化水平,推动运输船舶高效绿色转型提升,壮大航运市场主体。四是提高水运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港航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养护现代化水平,增强航运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五是提升水运智慧发展水平,加快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航运物流建设。六是提升水运绿色发展水平,打造绿色生态文化航道,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强化“船港城”协同治理,集约高效利用岸线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运宿迁”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区)、功能区及市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市财政及县(区)统筹相关资金,落实水运建设资金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强化重大水运项目用地、用林、空间规模、水资源等要素保障。三是加强督查推进。明确部门责任,定期对重大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完善季度通报、年度考评制度,建立健全监管、督查和问责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四是加强经验推广。及时总结宿迁推进水运发展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为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宿迁”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