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 2024 年度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交通蓝.守护2024”专项行动及省市(市县)共监检测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执法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对宿迁市 2024 年度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交通蓝.守护2024”专项行动及省市(市县)共监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交通蓝.守护2024”专项执法行动。对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开展质量检测,主要有原材料、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鉴定;对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开展安全评价,协助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执法行动;
2.市级平安工地创建,2024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创建考核;
3.省市(市县)共监项目,对全市省市(市县)共监项目开展质量检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拟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宿迁市 2024 年度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交通蓝.守护2024”专项行动及省市(市县)共监检测项目。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检测或交通工程安全咨询评价第三方项目;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项目完工资料(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够体现相关评审信息。
(3)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2项要求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或材料或道路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检测或交通工程安全咨询评价第三方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项目完工资料(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够体现相关评审信息。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本项目标段对应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安中心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无本项目标段对应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安中心单位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4年9月2日15:00前至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采取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经招标代理确认后(微信报名,微信号19895801091),办理领取手续,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5:00。
(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仍需制作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929422213@qq.com,并自行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
(4)招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迁市发展大道889号白酒检测中心13楼),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现场联系投标人获取电子文件密码。
(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号(大润发东侧建行二楼)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23800 |
电话:0527-84355907 |
联系人:沈鹏程 |
电话:0527-84357101、198958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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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929422213@qq.com |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