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县驾培行业协会,全市各驾培机构: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复杂,为有效加强全市驾培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维护驾培行业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疫情风险“可管可控”。根据《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2号)要求,结合全市驾培行业实际,现将全市驾培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驾培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驾培机构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驾培机构疫情防控的工作落实和执行。各驾培机构要严格按照《宿迁市驾培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和每日报告制度,压实压紧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做到“预约培训、健康申报、一人一车一消毒、场所设施日消毒”等措施落地见效。各驾培机构应根据企业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按程序自愿向属地社区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复工复产。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驾培行业疫情防控应坚持人员分区管控、早筛查、早发现、早报告的工作原则。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人员行程和健康申报小程序模板,各驾培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审查和统计每日人员行程和健康信息在线申报工作,市、县驾培协会应确定专人负责登记汇总驾培机构的日报信息,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应不定期现场督查和抽查在线行程申报和健康打卡数据,以及各级协会统计的申报信息。
三、严格疫情防控监管督查工作
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驾培行业协会,应认真做好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不符合要求、不按时上报《驾培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每日信息登记表》或不如实在线申报人员行程及健康信息的驾培机构,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培训。对因防控不力,导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重大风险的驾培机构,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停止其经营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 宿迁市驾培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南
2. 驾培机构疫情防控每日信息登记表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宿迁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协会
2022年4月24日
附件1
宿迁市驾培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
1. 严格对照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划定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以及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要求,非中高风险地区或不在封控区和管控区的驾校,在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后,向属地社区提交复工复产报告,由属地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签注所属防控区域类别和复工意见,并将复工复产意见及时上报本级行业主管部门,严禁任何驾校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区和管控区开展各类经营培训活动。
2.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企业疫情防控专班组织和应急工作预案,提前报备所有工作人员信息和每日培训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 申请“宿康宝场所码”。所有入场人员必须扫场所码验证合格后入内。要在驾校入口处设置醒目“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提示,设置专人负责的查验岗,做好“查两码、测体温、戴口罩”和信息登记工作,发现任何异常的人员禁止入内。
4. 建立“预约培训”机制。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微信 “接龙管家”等小程序统一设置报备版本。学员应提前与驾校或教练员预约培训时间段,并按要求每日报备学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监测相关信息。首次预约培训报备相关信息同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算阴性报告,如培训周期内出现离开县(区)域范围的,预约培训申报时,应再提供48小时内核算阴性报告,严禁14天内由疫情重点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预约培训。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 “一人一车一消毒”方式进行培训,严加管控道路驾驶培训过程,严防离校培训监管失控,驾校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分配每车培训量,严禁扎堆培训。
5. 严密监测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行程动态。对管理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及教练员每日上班前需在微信 “接龙管家”等小程序上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及健康信息监测打卡,复工时应提交48小时内核算阴性报告,复工后每间隔14天定期一次核酸检测。建立企业员工外出报备和健康监测制度,凡是离开县(区)域范围的必须报企业备案,减少不必要出行,合理安排行程,非必须不离县(区)。对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情况,应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同时向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备,在落实属地政府防疫部门管控措施时严禁到岗工作。
6. 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的定时消毒,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加强通风换气,保持企业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及时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
7. 做好食堂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
8. 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和集体性室内活动,如聚餐、会议和室内培训等。
9. 培训期间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教练员和学员全程佩戴口罩,严禁多人同车训练,每名学员训练结束后,应对教练车方向盘、档位、手刹等进行消毒,并开车窗(门)通风后,方可安排下一位学员训练,在训练中尽可能不开空调。
10. 每天培训前和收工后,应及时对教练车和教练场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将教练车停放整齐在该驾校训练场,并严禁将教练车挪作他用。
11. 设置应急区域或留观区,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须及时排查并就近就医。
12. 驾校一旦发现核酸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或被其直接关联的密接者,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主动向属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备,无条件执行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所有安排,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流调和相关隔离工作。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