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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尤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完善京杭运河水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该条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专题研究梳理,并会同市工信局、市资规局进行了沟通对接。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水上服务区基本情况
(一)京杭运河宿迁水上服务区
京杭运河宿迁水上服务区系原宿迁市航道管理处于2004年建设的全国内河首个水上服务区,位于京杭运河宿迁船闸上游北岸,主要包括船舶加油站及废油回收站,船舶维修、零配件销售市场,固体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中心,航运管理中心,餐饮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等,为过往船民提供了多样、优质的服务。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服务区因水源地环保管控政策全面关停。2022年4月,省河长办按照水利部要求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交办单》,要求我市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京杭运河宿迁水上服务区拆除整治工作。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时任市委副书记杭海亲自带队赴现场会办整改工作,决定由市交通运输局对影响中运河行洪断面超过0.5%的水上服务区东部D、E、F三栋碍洪建筑予以先期拆除,以期达到初步整改效果,其他剩余建筑形成论证整改方案上报淮委审核。目前,水上服务区碍洪整改方案已通过淮委审查并完成销号,其中“清四乱”项目整改工作也已完成方案审查工作,目前正由市河长办牵头销号。
(二)京杭运河宿迁城区段(刘老涧船闸上游)船舶服务区
该服务区选址位于刘老涧船闸远调站和锚地的上游,陆运河口左岸。2016年5月,市长办公会对服务区选址进行了明确。2016年6月,市规划局在《关于规划项目的会审意见》(规划审批会办会〔2016〕第二期)中同意船舶服务区工程方案。2017年4月,宿豫区发展改革局批复同意《京杭运河宿迁城区段(刘老涧船闸上游)船舶服务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5月批复同意《京杭运河宿迁城区段(刘老涧船闸上游)船舶服务区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2017 年8月,该服务区由宿豫区通过PPP模式进行建设。由于该服务区靠近水厂取水口,位于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该工程已暂停实施。
(三)船舶修造企业
目前,我市拥有船舶修造企业1户,为泗洪县青阳船舶修造厂,其他5个船舶修造企业已在2020年安全环保整治中予以取缔。泗洪县青阳船舶修造厂位于泗洪县青阳镇南部新城、国道(343)新濉河大桥下面北坝西1000米、在新濉河北岸,航道可通往洪泽湖、淮河、延伸到全国江、河、海,水陆交通十分方便;年可修(造)船6万吨左右,可建造50余米货船,适用于运输积载因数介于0.57~0.67m3/t的干散货,适航于长江、京杭大运河等A级及以下航区。此外,我们正在推进京杭运河宿迁段船舶维修中心建设。
二、关于您提出议案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密苏北水上服务区方面
根据省、市等上位规划,我市计划在京杭运河(宿迁段)、宿连航道、成子河航道、徐洪河(宿迁段)航道、新汴河航道等省干线航道规划建设水上服务区。今年5月4日,市政府办出台《“水运宿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在宿连航道建设沭阳水上服务区,今年开展前期工作,2025年力争开工建设;在成子河航道建设泗阳水上服务区,今年开展前期研究,2025年开展前期工作,2026年力争开工建设。
(二)关于规划宿迁船舶修造产业园方面
根据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我局以问题为导向,主动摸底全市内河船舶修造现状,推动开展我市新能源船
舶产业园规划研究。根据《宿迁港总体规划》,中心作业区一期码头即金海岸码头是规划的公用码头作业区,目前已经建成,码头堆场资产和土地使用权都属于企业,下一步仍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规划的港口能力。此外,我局多次调度会办,报请市政府召开2次会办会,在实地调研勘察的基础上,确定“船舶应急维修中心”选址在京杭运河洋北S湾(原宿城区船舶服务区),长久性建筑,围绕船舶维修、船舶配套、船舶服务“三业并举”,重点保障船舶应急维修等功能的高效组织,宿城区政府落实建设主体责任,于2023年11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民营企业组织建设。目前,京杭运河宿迁段船舶应急维修中心整体已完工,附属配套设备均已调试安装到位,具备船舶应急维修条件。同步办理洪评、航评及环评等相关手续。
(三)关于宿迁段“货郎船”方面
我局加强航道巡航,重点加大对港口码头、船舶待闸区、停泊区等“货郎船”易滋生的关键水域的巡航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货郎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共同打击“货郎船”等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江苏省内河航道水上服务区规划建设方案》《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继续积极对接发改、财政、资规、水利、环保等部门,做好宿迁境内的水上服务区规划布局、船舶产业园选址及布局方案研究等工作。同时,推进船舶应急维修中心尽快运营,持续做好船舶修造行业管理和帮办服务工作,在后续园区建设的基础上,我局也将积极引导具有资质船舶修造企业入驻。在条件成熟后,积极招引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上大型国企、央企等龙头企业入驻发展,为我市抢抓新能源船舶产业发展新高地,加速实现我市“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区域内河航运枢纽和绿色交通发展的示范”提供支撑。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马翔宇
联系电话:1599678062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代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