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014319557/2022-00341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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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秉持优质公开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国家级试点成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旅游、客运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行政审批处、运管处、建管处、财务处、市运输服务中心、市执法支队负责落实)

   (二)做好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服务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以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到位,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到位。(财务处负责落实)

(三)助力扩大有效投资。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聚焦交通、物流等补短板项目建设领域,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以积极主动的政策公开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运管处、市运输服务中心、市港航中心负责落实)

二、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回应涉疫舆情,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运管处、市执法支队、市运输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五)加强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按照《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指导监督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强信息公开,助力优化公共服务,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融合运用服务热线、网站交流平台、移动客户端、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商,及时回应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个性化信息需求。(办公室、市运输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三、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七)深化政府公文集中规范公开。高质量发布政府公文正式版本,便于社会公众查阅。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库”。年底前完成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汇总和集中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局属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八)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强化公众参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决策结果等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运输服务中心、市港航中心,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九)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提炼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做好解读咨询服务。持续开展“12345民声在线”“政风热线”等系列活动,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政治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发挥公开平台作用

(十)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切实强化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各相关处室、各局属单位负责落实)

(十一)科学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办公室、法规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二)规范答复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等问题。对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三)健全完善公开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检查、维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探索信息数据共享应用,确保权威声音及时准确传递。规范高效办理“部门信箱”平台网民留言。(办公室、指挥中心负责落实)

五、强化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切实发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在重大政策发布时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主动解释疑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政策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增强工作前瞻性,更好回应社会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办公室、法规处、政治处,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落实)

(十五)强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公务员学法用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办公室、法规处、政治处负责落实)

(十六)强化工作落实。各处室、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跟进推动落实。要持续深化巩固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实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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