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门户网站“网上宿迁”和“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55052,电子邮箱:sqjtzhb@163.com)。
一、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宿政信创办〔2017〕1号)、《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17〕9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55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试点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路径新方法,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落实制度,加强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编制《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五公开”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继续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领导小组职能,局办公室与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联动,基本形成了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工作和责任机制。
(三)规范内容,提高质量。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此外,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编制流程图,统一文书格式。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积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全力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自“一张网”上线以来,坚决全面地贯彻落实省市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推进实体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推进内部行业系统审批两大门户融合,优化升级网上服务,为服务对象、办事人员提供便捷的办事服务。全面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核查工作,对涉及的权责开展拉网式的梳理,确保权责无遗漏、法定依据充足、类型划分准确。目前,涉及我局的226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固化至“一张网”,通过网上办理业务达992件。相关权力清单已全部在网上公开。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出台《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经梳理核查,共确认随机抽查事项156项,确定随机抽查清单109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已通过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设立“双公示”专栏并链接到“信用宿迁” 双公示专栏公示。
(二)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017年,我局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25件(其中主办13件),所有回复均书面送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抄报市人大、市政协和市督查室,答复率、沟通率100%,满意率持续上升,并按要求在代表议案建议在线办理平台回复。
我局自2016年起尝试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根据《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协委员提案公开答复。今年,我局独办和主办的办理复文在市局官方网站进行全文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回应人民呼声。通过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切实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
三、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上发布。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 658余条(包含交通要闻、工作动态),主要内容为交通建设、铁路、行业管理、便民服务等,全文电子化率100%。同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将我局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纸质文档送达市档案馆供市民查阅。
(一)新闻发布会
在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春运期间的运输组织和应急保障方案。
市交通部门切实履行春运办的职责,紧紧围绕“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的主题,充分借鉴历年春运工作经验,认真组织,科学谋划,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
(二)新闻媒体宣传
突出主题抓宣传。围绕党的十九大主题进行宣传活动。在《宿迁日报》连续刊发了4版党的十九大系列专题报道;在《新华日报》刊登了名为:《宿迁交通—勇做“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的“先锋”》专题报道;
在《江苏工人报》刊登了名为:《架桥铺路为人民,干事创业写忠诚》专题报道;在宿迁电视台制作了3期“喜迎党的十九大交通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分别在《宿迁新闻》、《政务时空》播出,并通过宿迁手机台广泛传播;在《速新闻》连续推出5期“学习党的十九大 —宿迁交通在行动”系列报道。围绕弘扬宿迁交通文化主题进行宣传活动。在《宿迁日报》重要版面推出“行健致远 通济天下——解读2017年宿迁交通十大关键词”“以铁的意志筑就铁的梦想——记宿迁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等报道;
组织做好市级机关“诗润之城 奋进之歌”朗诵大赛活动;完成《宿迁交通二十年》一书编撰及发放工作,该书约11万字,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围绕宿迁交通先进人物主题进行宣传活动。利用“楚风夜话”“精彩宿迁”等栏目,以专题系列报道的方式,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情况及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等进行深度、长篇幅报道;评选“两学一做优秀共产党员”并举办全市“最美交通人”第二季颁奖典礼;通过专题宣传,凸显了宿迁交通精神,传播了交通文化,树立了宿迁交通人的良好形象。
搭建平台抓宣传。建立稳定的宣传主阵地。加强与《宿迁日报》、《宿迁电视台》、《西楚网》、《速新闻》等地方主流媒体和《新华日报》、《江苏工人报》、《江苏法制报》等省级媒体的合作。2017年,我局累计在《宿迁日报》刊发“交通专版”25期,稿件300余篇;在《宿迁电视台》发稿292条,其中“宿迁新闻”76条,“政务时空”216条。 用足用好内部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宿迁交通门户网站,动员各单位积极投稿,健全稿件奖励机制,加强行业内部动态新闻的宣传报道,全年累计在门户网站发布稿件522条。加强《中国交通报》、《江苏交通报》等行业媒体的投稿力度,不断提升稿件质量。注重搭建动态宣传活动平台。加强与宿迁广播电台的合作,定期举办政务热线活动,回答广大听众、群众关心的问题。发挥我市“鼎鼎有名”网络平台、“无线宿迁”移动客户端作用,定期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利用市电视台“宿迁会客厅”“走进政(行)风热线”等栏目对全市交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民生工程等进行访谈、详细解读。通过动态宣传活动平台的搭建,既密切联系了群众,又有效引导了社会舆论。
(三)公众参与
2016年6月1日市区2017年新辟、优化公交线路公开征集意见,至6月20日截止。收到12345、96196、鼎鼎有名、邮箱、来电建议40余条,经过梳理、实地调研,最终确定市区2017年新辟、优化公交线路方案,26日发布最终方案,并于7月1日开始执行。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宿迁交通公开,并说明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理由。
4月22日上午,我局举办“媒体@交通”座谈会,邀请媒体代表、网民代表10余人就宿迁交通运输工作建言献策。局主要领导、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上,与会者积极发言,畅谈对宿迁交通运输工作的看法,对交通运输管理、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对网友提出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其中:以网络形式申请公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务公开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依申请公开人的要求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人对答复无异议;以网络形式申请公开的《2000-2015年公路运输相关数据》,因相关统计数据仅供我市、和省交通部门研究工作参考,需要申请个人按照《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依申请公开人进行答复,无异议。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和举报等问题。
六、政策解读
我局切实落实国务院、 部、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由市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交通运输重大政策,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凡没有解读方案与材料的,不得上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宿迁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17年9月4日正式印发。在9月8日我局及公开政策解读,对文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亮点进行解读。此外在宿迁日报社、速新闻等媒体刊发通讯员文章《宿迁网约车需“持证”上岗啦》等文章对网约车办法进一步解读。同时在网络问政、96196交通热线对政策进行宣贯,对网友、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取得良好效果。
七、回应关切
今年,局领导三次走进市广播电视总台“政(行)风热线”栏目上线,5次参与星期三全媒体互动,就市民关注的农村公路、公交线网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高铁规划等方面做出回应。
另,我局电子政务中心组成专门的业务团队,统筹各类舆情、问政的办理工作。基于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初步建立了含收集、分类、交办、督查、反馈为一体的常态网络问政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回复各类网络问题1300余个。
关注热点主要有:“另类的出租车号牌”、网络预约出租车违规经营、108公交改线、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拆解)、环城南路匝道施工、叶庄收费站撤站等几方面。
其中另类出租车号牌苏N989G3,因与常见的苏NTX号段号牌不同,引起部分网友的刨根问底式追问。我局通过微博予以回应,该条阅读量超过1.5万。该车因夫妻离异财产分割归女方所有,在更新原登记在男方的出租车时,因车辆所有人变更,不能使用原先号牌。按照公安多选一的车牌分配规则,重新核发了新牌照,所以就有了苏N989G3(使用性质出租营运)。
八、载体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协调联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新媒体渠道发布内容主要以百姓出行相关的民生交通信息,同时通过与网友积极互动,各渠道累计回复问题1400余次。我局96196交通服务热线共受理市民各类咨询、投诉25737余人次。使得广大企业和公众更容易、更广泛、更积极的参与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的公共事务管理。
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205号)要求,每月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阅。
九、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十、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新要求,我们进一步梳理完善《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从公开内容到程序到方式,从信息预审到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形成一套健全、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今年10月,我局负责政务公开同志赴西北政法大学参加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随后,对在西安培训额内容,在系统内部对各局属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宣贯,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与水平。11月中旬,我局负责微博微信运维同志参加了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微博微信运维培训班”,该培训在新媒体时代政务微博如何发声、敢于发声,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和网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我局政务微博、微信整体运维水平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局编制完成《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于7月上传至局网站对外公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内容,按照有关要求层层落实、层层分解,努力构建领导班子负全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部门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标准不低于4%。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处室的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内容未能做到全部公开、及时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分析,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和《要点》的要求,加强相关政策宣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上,做到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科学、简便、易行的原则,不断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增设一些贴近实际、贴近行业、贴近群众的版块。确保群众查询方便,诉求渠道畅通。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上,坚持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及时,重点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内容公开。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上,严格要求做到规范、合法、科学。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页档案,详细记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五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上,做到督查奖惩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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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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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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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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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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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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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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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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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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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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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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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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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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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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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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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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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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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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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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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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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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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5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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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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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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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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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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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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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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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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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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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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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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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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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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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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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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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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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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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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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沈学标 审核人:左学军 填报人:卢宗元
联系电话:84355052 填报日期:2018年2月13日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