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57/2014-0001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14-03-12
文号 关键词 201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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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电子政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55196;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jtys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3年以来,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1. 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为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显示,各处室应制定长效机制,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更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

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领导负责制,并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各单位应确定办公室或指定一个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二)继续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2013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系统业务工作考核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及部门工作考核的范围。

设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说明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工作。2013年6月,我局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宣传、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各界监督

2013年,我局各业务处室均能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都非常重视,我局将所有文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经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初步研讨后再由局办下达认真研究最终处理意见,出台整改措施。2013年我局通过96196交通服务热线、网络问政、领导信箱、依申请公开信箱等途径随时接受各界监督、投诉、咨询。截至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交通建设、行业管理、便民服务等。

2.公开形式:(1)政府门户网站(2)公共查阅点。微博@宿迁交通、宿迁论坛、西楚网、酱豆社区等。(3)新闻发布会。2013年9月,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物价局召开《宿迁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天然气价格联动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根据《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天然气价格联动实施办法》规定,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在基准气价累计上涨0.80元/立方米时,出租车驾驶员可向乘客收取1元每车次的燃料附加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13年,我局共收到一条关于2010年和2011年的港口及货物运输统计数据的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申请后一周依法予以回复。

(三)收费情况。

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对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2013年,我局共收到一条关于2010年和2011年的港口及货物运输统计数据的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申请后一周依法予以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合理。

三、存在问题和2014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2013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办度,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分类、审批、公开等长效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等,为申请人依法、及时、全面、方便的提供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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