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发布日期:
2021-05-2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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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悉东航MU5735航班失事,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全力组织搜救,妥善处置善后。国务院委派领导同志靠前协调处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加强民用航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航空运行绝对安全,确保人民生命绝对安全。
——2022年3月21日 对东航客机坠毁作出重要指示
当前已进入防汛关键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身先士卒、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防汛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严防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协助地方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灾害隐患巡察排险,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提高降雨、台风、山洪、泥石流等预警预报水平,加大交通疏导力度,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
——2021年7月21日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深刻!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习近平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2021年6月13日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不困在于早虑,不穷在于早豫。”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发展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空前上升,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随时准备应对更加复杂困难的局面。“十四五”规划《建议》把安全问题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强调要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如果安全这个基础不牢,发展的大厦就会地动山摇。要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既要敢于斗争,也要善于斗争,全面做强自己,特别是要增强威慑的实力。宏观经济方面要防止大起大落,资本市场上要防止外资大进大出,粮食、能源、重要资源上要确保供给安全,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还要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坚决抓好安全生产。
——2021年1月11日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
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0年4月10日 在全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
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习近平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9年3月23日 对响水“3·21”爆炸事故作重要指示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年1月21日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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