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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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
索引号 014319557/2021-00122 分类 应急管理   其他    通告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7-23
文号 宿交通防指〔2021〕1号 关键词 健康码,疫情防控,佩戴口罩,
文件下载 20210722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docx
时效 有效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坚决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721日起,我省暂停始发或终到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该区域上下客。

二、规范佩戴口罩。乘坐高铁、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出行时,乘客须规范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或者佩戴不规范者不得乘坐交通工具。

三、主动配合测温验码。出入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的旅客应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防疫人员检测体温。高于37.3℃和红、黄码人员应在留观室进行暂时隔离,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四、保持安全防疫距离。交通场站测温、查验苏康码、现场购票及检票进站时,应与其他人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五、定期核酸检测。冷链运输从业人员及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人员应每周参加一次核酸检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当地卫健部门。

六、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实现一线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全覆盖。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

2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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