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57/2021-00107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7-02
文号 宿交发〔2021〕88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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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关于印发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202172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谱写交通强国江苏方案宿迁篇章的关键之年。做好2021年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切实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决策、管理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推进交通运输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围绕交通运输规划做好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交通运输相关规划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更好引导社会关心支持交通运输规划实施工作。归集整理本系统出台的历史规划(计划),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综合计划处)

(二)围绕行业监管做好信息公开

1.加强市场准入规则及审批流程公开,按照“谁审批谁公示”的原则,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处)

2.加强监管执法规则标准和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对“互联网+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归集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的展示。(牵头部门:执法支队)

(三)围绕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

1.着眼交通重大工程,及时公开工程建设概况、建设程序信息、建设进度以及招投标相关信息。(牵头部门:综合计划处、建设管理处)

2.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做好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及相关报表公开。(牵头部门:财务处)

3.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应对疫情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运输管理处)

4.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

二、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化重要政策解读发布

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各单位、各处室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处)

(二)优化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落地执行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不断提高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避免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探索政策解读精准推送,积极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主动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更好满足市场主体政策需求。(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处)

2.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依托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解答企业群众的政策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牵头部门:指挥中心)

(三)提升政务舆情回应实效

增强回应工作主动性,及时搜集发现社会热点问题,了解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交通运输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规划建设、运输服务、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加强监测与研判,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全面核查并公开已作出的承诺落实情况。(牵头部门:政治处、指挥中心)

三、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112)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牵头部门:办公室

2.落实好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处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继续加大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推进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要求,继续强化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明确发布审核责任,政务新媒体在发布稿件中统一标注拟稿人、审稿人、发布人。(牵头部门:指挥中心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江苏政府法制网、宿迁政府法制网公布的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10月底前整理形成涵盖本系统的制度文件汇编,并通过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实行动态更新。其它政策文件要同时做好梳理和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围绕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需求,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处

四、严格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培训计划性、科学性、系统性,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办公室

(二)改进工作作风

强化调查研究,实地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建议,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优化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等活动。(牵头部门:办公室

(三)强化任务落实

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督查跟进,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牵头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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