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014319557/2020-00250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公路 水运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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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宿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持续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强化重要决策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事项),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采取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局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二)强化重要部署进展情况公开。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城市重大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安排部署,及时公布交通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的落实。(局办公室、建设管理处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市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局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抓好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交通工程的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及履约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局建设管理处牵头)

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降低物流成本、强化交通运输服务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交通物流业降本增效政策措施及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公开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各项优惠政策。(局综合计划处、运输管理处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根据法律立改废,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中介服务等相关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动态梳理调整并发布“四级N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局行政审批处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推进财务预决算公开。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和资产信息等情况。(局财务处负责)

二、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常态化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以及设立咨询专窗、信息专栏、热线专席等方式,全方位精准公开交通领域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舆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法定公开,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经验,切实增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力度,通过科普作品、动漫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局办公室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落实国务院、 部、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由市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交通运输重大政策,必须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凡没有解读方案与材料的,不得上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局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后,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或借助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载体,主动开展解读,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局政治处牵头负责,各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局政治处、应急安全处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容易引发社会热点问题,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根据2020年度工作任务,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示交通运输发展成果及亮点,及时准确地将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企业和群众,提振信心、稳定预期。针对涉及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真相。(局办公室、政治处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规范性。认真梳理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行业相关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局办公室牵头)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提升门户网站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根据机构改革单位调整组建情况,完善层级架构,优化模块布局,强化信息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

(二)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国办、省办及市政府办关于政务新媒体整治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局属政务新媒体功能作用,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推动更多优质交通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移动服务。

(三)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做好12345热线、网上宿迁“在线访谈”、《星期三政民互动》活动等,通过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于交通运输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结合机构改革,完善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局办公室牵头)

(二)强化培训工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切实强化培训工作,增强培训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注重培训实效。

(三)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国家级试点项目推进会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使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有标可依、有标可循、有标可量。(局办公室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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