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57/2017-0001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17-02-27
文号 关键词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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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1号,邮编:223800,电话:84355196,电子邮箱:sqjtzhb@163.com)。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制度,加强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编制《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继续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领导小组职能,局办公室与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联动,基本形成了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工作和责任机制。

(三)规范内容,提高质量。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宿政传发〔2015〕31号)文件精神,按照《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说明》要求,对交通部门权力经行责任清单编制。我局行政职权有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303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共348项。相关权力清单已全部在网上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宿信用办〔2016〕19号)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经保密审查后,全面梳理并编制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通过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设立“双公示”专栏并链接到“信用宿迁” 双公示专栏公示,2016年已公示行政许可结果1234条,行政处罚349条。

(二)积极尝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6年,我局未承办或分办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收到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建议21件、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25件,所有回复均书面送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抄报市人大、市政协和市督查室,答复率、沟通率100%,满意率持续上升,并按要求在代表议案建议在线办理平台回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尝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我局独办和主办的建议和提案采取标题及复文摘要公开的形式,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进行公开,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合并公开摘要。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切实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

三、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上发布。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 890余条(包含交通要闻、工作动态),主要内容为交通建设、铁路、行业管理、便民服务等,全文电子化率100%。同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将我局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纸质文档送达市档案馆供市民查阅。

(一)新闻发布会

8月26日,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客运驾驶员文明十条”,“宿迁客运驾驶员文明十条”是针对客运行业专门创新出台,是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的一大有力举措,旨在培养客运行业的“宿迁习惯”。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驾驶员经营行为,提升文明素养,自去年12月份开始,我局开展了“宿迁客运驾驶员文明服务规范”征集活动,打造客运行业的“宿迁规矩”,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历时9个月最终形成了“宿迁客运驾驶员文明十条”,主要从文明行车、文明行为、整洁卫生、热情服务等方面,对宿迁市的长途班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新闻媒体宣传

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我局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重点突出专题宣传。围绕“十二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巡礼、“十三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展望,在《宿迁日报》刊发了一系列宣传报道。2月24日至3月28日,累计刊发报道8期,分别为:《历史的担当——“十二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综述篇》、《殷殷小康梦 浓浓筑路情——“十二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公路篇》、《真诚服务促发展 砥砺奋进铸辉煌——“十二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运输管理篇》、《踏歌逐浪立潮头 风正扬帆正当时——“十二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地方海事篇》、《风劲满扬帆 江岸起宏图——“十二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港口篇》、《长虹飞架穿绿海 蛟龙昂首腾西楚——“十二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铁路篇》、《铁钩银划纵千里 大道如虹映长空——十二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高速公路篇》、《满目新景入画来——“十三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未来展望篇》。

围绕“宿迁交通20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9月18日至23日,在《宿迁日报》连续刊出“向人民汇报之交通运输篇”系列报道共6期,内容涵盖公路、运管、航道、海事、港口、高速公路及铁路。

(宿迁日报 9月18日-9月23日向人民汇报之交通运输篇系列报道)

8月29日,《中国交通报》在头版刊出专访——《着眼区域发展大局 既要下好“定式”又要善于突破》,并用两个整版刊出《项王故里听楚韵 建市廿载沐新风——宿迁建市20周年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巡礼》,充分展示了宿迁建市以来交通运输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此外,由我局还编撰了《宿迁交通二十年》一书,将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中国交通报8月29日 6-7版通栏)

利用“楚风夜话”“精彩宿迁”等栏目,以专题报道的方式,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情况及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等进行深度、长篇幅报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出点赞“模范共产党员”系列活动共计20期,树立人不怕苦、勇担当的的交通形象。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的主渠道作用。一方面,加强与《宿迁日报》、《宿迁电视台》、《西楚网》、《速新闻》等地方主流媒体和《江苏工人报》、《江苏法制报》等省部门媒体的合作。2016年,我局累计在《宿迁日报》刊发“交通专版”24期,稿件近300篇;在《宿迁电视台》发稿212条,其中“宿迁新闻”68条,“政务时空”144条。

(三)公众参与

2016年12月7日市区2016年新辟、优化公交线路公开征集意见,至12月13日截止。共收到12345、96196、鼎鼎有民、邮箱、来电建议50余条,经过梳理、实地调研,最终确定市区2016年新辟、优化公交线路方案,20日发布最终方案,并于25日开始执行。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宿迁交通公开,并说明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理由。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和举报等问题。网络问政、鼎鼎有民、微博微信、96196交通热线共受理信息咨询类9900余件,投诉举报9600余件,均按时予以办结。

五、政策解读

《宿迁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0月26日发布,目前尚未正式出台。针对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备受关注的决策及时进行跟进并在局网站及微博、微信和论坛等新媒体对政策进行解读。

1、2016年初,交通运输部颁发《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第1号令),对颇受争议的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出重大调整,不再强制要求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上线检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也不再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对二级维护车辆进行备案和签章,减少经营业户车辆送检、办理备案签章手续的时间成本。针对该政策的出台,我局网站转发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对该规定修订背景及意义、修订过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实施要求几方面的政策解读。

2、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在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日,我局微博及时跟进,转载中国交通新闻网邀请交通运输部权威人士进行解读十大热点问题。就“专车”准入门槛、管理体系等方面做出权威解读。

同时在网络问政、96196交通热线对政策进行宣贯,对网友、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取得良好效果。

六、回应关切

2016年,局领导三次走进市广播电视总台“政(行)风热线”栏目上线,5次参与星期三全媒体互动,就市民关注的农村公路、公交线网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高铁规划等方面做出回应。另,我局电子政务中心组成专门的业务团队,统筹各类舆情、问政的办理工作。基于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初步建立了含收集、分类、交办、督查、反馈为一体的常态网络问政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回复各类网络问题1300余个。

8月4日,宿迁本地一网络论坛微信公众号微刊发表一文章《如果8月4日下午这一班91路公交车起火燃烧,谁之过?》。网友描述了其乘车坐91路公交的经历“车后烟尘滚滚”、“惊骇和担心”。配图为公交车自燃,画面颇为惊悚。

次日上午,我局微博@宿迁交通 对此事做出回应:

经核实,该车17:14分发车时车况正常,途中车辆故障,驾驶员初步判断为喷油嘴故障,18点20分该车开到公司修理厂经鉴定为涡轮增压器故障导致烧机油,导致排气管烟雾大,随即安排修理。对此事,市运管部门立即要求全市公交企业进行老旧公交车技术状况检查,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该条回应在一天之内阅读量达1.3万,累计阅读量已经突破2.3万,同日下午@宿迁之声 进行转发,进一步消除了群众恐慌心理,收到较好效果。

此外,围绕高铁规划建设、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网约车新政、从业资格证是否取消、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黄牛”代学、“黄标车”治理、公交出租服务质量等问题也是一定时间段的热点,经过政策解释、加强监管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七、载体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协调联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新媒体渠道发布内容主要以百姓出行相关的民生交通信息,同时通过与网友积极互动,各渠道累计回复问题1600余次。我局96196交通服务热线共受理市民各类咨询、投诉24000余人次。使得广大企业和公众更容易、更广泛、更积极的参与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的公共事务管理。

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205号)要求,每月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阅。

八、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九、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新要求,我们进一步梳理完善《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从公开内容到程序到方式,从信息预审到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形成一套健全、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今年6月,我局负责政务公开同志参加了市政府办信息公开办组织的政法大学“政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随后,对在北京培训内容,在系统内部对各局属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宣贯,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与水平。12月28日,我局负责微博微信运维同志参加了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和运维知识培训班”,该培训在新媒体时代政务微博如何发声、敢于发声,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和网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我局政务微博、微信整体运维水平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局在2016年编制完成《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并于7月上传至局网站对外公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内容,按照有关要求层层落实、层层分解,努力构建领导班子负全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部门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标准不低于4%。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与市民的迫切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主动宣传,围绕交通运输工作中心和重点,重点发布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展发布渠道。加强公共媒体合作及微信公众号建设,做好市交通运输局公众门户网和信息公开网的更新维护工作,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1-12月)

填报单位(盖章):市交通运输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3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4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9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2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1234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350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2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600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五、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举报投诉数量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2

单位负责人:沈学标          审核人:卢勇                 填报人:徐靖

联系电话: 84355196                       填报日期:2016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申请来源

申请数(件)

占比(%)

一、党政机关

0

二、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0

三、企业

0

四、宣传媒体

0

五、科研院校

0

六、公民

0

其中:律师

0

科研人员

0

媒体从业人员

0

七、其他

0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单位负责人:沈学标          审核人:卢  勇             填报人:徐 靖

联系电话:84355196                     填报日期:2017年2月20日

说明:1.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计本行政区域的汇总数据。

2.本表所列分组是为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来源而设置,与标准统计单位分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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